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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17 23:32:57 好文

塔吊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nèi)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塔吊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塔吊管理制度

塔吊管理制度1

  一、塔機安全使用注意要點

  1、塔吊的拆除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除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2、塔吊拆除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guī)定,編制拆裝作業(yè)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除作業(yè)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交底。

  3、塔吊塔身升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業(yè)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tǒng),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縱室內(nèi)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2)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yè)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3)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yè)。在作業(yè)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4)升降前應預先放松電纜,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5)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jié)的間隙,并應按規(guī)定使其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機構制動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jié)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萬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松動螺栓(銷子)。

  (6)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萬可繼續(xù)下一動作。

  (7)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4、應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fā)現(xiàn)失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后,應加封(火漆或鉛封)固定,嚴禁擅自調整。

  5、起重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器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符合規(guī)定。

  (4)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6、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萬可上機。

  7、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轉運,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萬可作業(yè)。

  8、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塔吊相應幅度下規(guī)定的起重量。

  9、應恨據(jù)起吊重物和現(xiàn)場情況,選擇適當?shù)墓ぷ魉俣?操縱各控制器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10、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l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11、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取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3、作業(yè)完畢后,塔吊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tài),吊鉤宜升到起重臂頂端2~3m處。

  14、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斷開電源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15、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塔機附著裝置安安裝注意事項

  1.附著裝置錨固前的準備和檢查

  (1)檢查附著框架,附著桿及附著支座等結果應無變形、開焊、裂紋,附著桿長度符合要求,螺栓、銷軸、墊鐵等緊固件齊全。

  (2)檢驗建筑物上附著部位混凝土強度(預埋錨固件的框架梁所澆灌的

  混凝土達到規(guī)定強度后方可使用),檢查附著點結構尺寸是否符合安裝要求,附著點混凝土結構設計圖紙應保存?zhèn)洳椤?/p>

  2.操作要點

  (1)應用經(jīng)緯儀調整塔身軸線,使塔機處于以塔身軸線為中心的平衡狀態(tài),且使臂架等效于與附著方向垂直的位置。

  (2)調節(jié)螺桿外側桁架四角鋼或槽鋼等型鋼可靠焊接。

  (3)將預埋鋼板及螺栓表面混凝土殘留物清除干凈,與附著桿件可靠焊接。

  (4)附著桿件錨固完畢后進行標準節(jié)的頂升,將標準節(jié)頂升至預頂高度,緊固螺栓,將標準節(jié)固定。

  3.附著錨固完成后的重點檢查

  (1)附著框架在標準節(jié)的安裝位置是否符合原廠技術規(guī)定。

  (2)檢驗附著框架和標準節(jié)是否相對固定穩(wěn)固,框架和標準節(jié)之間應無松動,各固定點螺栓緊固可靠,銷軸無松曠,墊鐵、契塊等緊固件齊全可靠,符合技術規(guī)定。

  (3)附著桿的布置方式、水平面角度和垂直面角度應符合原廠技術要求。

  (4)附著桿各節(jié)之間,附著桿和附著支座以附著框架之間連接緊固可靠,符合技術規(guī)定。

  (5)建筑物附著點的墻體結構應和附著支座連接牢固,螺栓、銷軸等連接件緊固可靠。

  (6)錨固完畢頂升到預頂高度后,應檢查錨固點到起重鉸點的自由高度應符合原廠技術要求。標準節(jié)的組合方式符合技術規(guī)定。

  (7)檢測最高錨固點以下的塔身軸線,其垂直度偏差值在自由高度時,為4‰,安裝附墻后為2‰。

  4.技術要求及注意事項

  (1)因附墻桿只能受拉、受壓,而不能受彎,故其長度應能調整,一般調整范圍為200mm為宜。

  (2)附著框安裝上塔身中部有水平腹桿處,上下偏移不超過200-300mm,最上一個附著架內(nèi)安裝內(nèi)撐桿。

  (3)安裝和拆卸附著桿,必須使塔式起重機處于以塔身軸線為中心的平衡狀態(tài),安裝完成后,應用經(jīng)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2‰。

  (4)安裝每一道附著桿,都不得任意加高塔身,必須保證在附著前,使起重機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拆卸塔身時,應配合降低塔身進度拆除錨固裝置,要做到隨落隨拆,在拆卸附著桿時,必須先降落塔身,使塔式起重機在拆除這道附著桿后形成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

  (5)附著撐桿與附著框架、連接支座之間的連接,以及附著框架與塔身頂桿的連接必須可靠。附著狀態(tài)的塔機,每3道中間應有一道與塔身放松,以減小塔身額外負荷。運行后應經(jīng)常檢查有否發(fā)生松動,并及時調整。

  5.安全措施:

  (1)安裝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規(guī)程進行,風速不大于60km/h。

  (2)安裝過程中工作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帶好安全帽。

  (3)要確實安裝好和調試好各種限位保護、安全裝置。

  (4)附著錨固工作完成之前,禁止一切操作。

  三、施工現(xiàn)場塔機安全檢查要點

  1、基礎的檢查:

  塔吊基礎是關系塔吊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在檢查中首先要關注塔吊基礎地耐力是否符合制造廠家設計要求。目前,大多數(shù)塔吊基礎對地耐力的要求一般為200~300kpa,對應查看地質勘測報告,看是否符合要求。對于實際地耐力未達到設計要求的,檢查塔吊基礎是否已進行打樁、基礎加大等相應處理。

  對于以下幾種形式的塔吊基礎處理形式,檢查中應特別關注如下檢查點:

  1.1基礎下沉形式

  基礎下沉形式是指塔吊基礎底面低于±0.00標高,置于地下室基坑底部標高位置的形式。對于這種塔吊基礎處理形式,應關注塔吊基礎部分的排水,避免積水。廈門市去年曾發(fā)生一起由于塔吊基礎節(jié)積水,影響司機、檢查人員檢查而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基礎節(jié)底座焊縫裂縫,再加上焊縫處鋼材疲勞損傷嚴重而發(fā)生的倒塔事故。

  1.2基礎置于邊坡上,這種基礎肯定要進行打樁處理,除上述要求外,還應充分考慮邊坡產(chǎn)生的側壓力,檢測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開挖邊坡時,應采取抗側壓力措施,如采取土釘防護或進行錨桿處理等措施,在我門檢測回訪中,就發(fā)生過多起因施工單位未考慮邊坡側壓力,土方開挖時,引起塔吊基礎發(fā)生嚴重偏移的事例,給施工單位帶來不小的經(jīng)濟損失;

  1.3對預埋件問題,筆者認為應提倡使用預埋底座或固定支腿,對使用預埋高強度螺栓的,材料應由原廠提供,廠家應提供檢測報告,并由施工單位報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合格后方可預埋,并做好相關的隱蔽驗收記錄。廈門市今年年初發(fā)生的一起塔吊倒塌事故,就是由于租賃單位預埋的高強度螺栓不符要求,螺母和螺栓公制和英制混淆,塔吊安裝到吊第一節(jié)配重時發(fā)生塔吊傾倒的重大事故;

  1.4塔吊基礎處不得再覆蓋土層,一則增大了地基的承載力,二則不利于觀察底座的焊縫情況,去年廈門有一臺基礎蓋土的`塔吊,好在司機比較老練,感覺塔吊有異響時,馬上把標準節(jié)螺栓全部檢查一遍,未發(fā)現(xiàn)問題,后把土清除,結果發(fā)現(xiàn)底座鋼結構的焊縫有開裂現(xiàn)象,經(jīng)及時處理,未造成重大后果。

  2、金屬結構聯(lián)接:

  2.1塔身螺栓聯(lián)接

  對于金屬結構的聯(lián)接,國家質檢總局《起重機械監(jiān)督檢查規(guī)程》中明確要求:“螺栓聯(lián)接不得松動,不應有缺件、損壞等缺陷,高強度螺栓應有足夠的預緊力矩”,檢查方法規(guī)定為“用力矩扳手檢查高強度螺栓聯(lián)接狀況”。塔身高強度螺栓聯(lián)接中預緊力矩非常重要。由于塔身回轉時產(chǎn)生扭矩,如果塔身高強度螺栓副預緊力矩達不到設計要求,螺栓會因此受到剪力,造成螺栓同時受剪、受拉而且受力不均勻,使螺栓受力狀況更加復雜而危險。檢查中塔身標準節(jié)螺栓預緊力矩檢查可先采用直觀法初檢,即檢查人員位于塔身標準節(jié)中間觀察塔身受拉主弦桿處的標準節(jié)聯(lián)接情況,如能看到標準節(jié)聯(lián)接處有微小縫隙則表明螺栓預緊力不夠;同時,讓塔吊左右旋轉,如能聽到金屬的吱吱呀呀聲,也表明螺栓聯(lián)接不緊;之后再用力矩扳手或其他方法仔細排察,以提高檢查效率。筆者曾遇到過一起由于螺栓松動造成塔吊底座加強節(jié)上部螺栓處方鋼拉裂的事例,由于發(fā)現(xiàn)并及時處理到位,所幸未發(fā)生重大事故。

  2.2起重臂銷軸聯(lián)接:

  檢查起重臂銷軸聯(lián)接狀況時,應關注軸端擋片、銷軸開口銷的固定狀況。應特別關注如圖2所示起重臂銷軸聯(lián)接形式,這種銷軸為等直徑銷軸,銷軸向內(nèi)側位移竄動由銷軸擋片止擋,當塔吊使用多年以后,銷軸擋片容易磨損或脫落,使銷軸有可能移脫落,造成折臂事故發(fā)生。廈門市去年曾發(fā)生過一起因這種起重臂銷軸向內(nèi)脫落而造成的折臂事故,檢查中應特別注意銷軸擋片的狀況。

  3、塔吊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多塔作業(yè)

  3.1在城市施工中塔吊與架空輸電線路發(fā)生交涉的施工現(xiàn)場很多,由于塔吊吊物、鋼絲繩進入架空輸電線危險區(qū)域與輸電線路發(fā)生碰撞造成輸電線短路、鋼絲繩斷裂吊物下墜的事故在其它地區(qū)已發(fā)生了多起。國家標準、檢查規(guī)程都有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均需達到一定安全距離的要求。檢查中如發(fā)現(xiàn)塔吊吊物、鋼絲繩有可能進入輸電線路危險區(qū)域現(xiàn)象的。應提出防護要求,要求施工方搭設防護屏障,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及制度。塔吊正常作業(yè)時,由防護屏障保證塔吊的吊物、鋼絲繩不能進入輸電線路危險區(qū)域。當遇到風力大于20m/s非工作狀況時,應停止工作,將吊鉤置于起重臂根端,避免隨風回轉時吊鉤、鋼絲繩進入輸電線路危險區(qū)域。

  3.2對于多塔作業(yè),檢測時應提醒施工單位編制多塔作業(yè)方案,并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通過方可作業(yè),決不允許低塔的大臂與高塔的標準節(jié)間的安全距離不足的情況發(fā)生;有這種情況發(fā)生,檢測單位應馬上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4、起升機構減速器中有電磁離合器的情況

  當塔吊起升機構減速器中有電磁離合器的,應特別關注電磁離合器與電刷之間的的接觸狀況,同時還應檢查電磁離合器欠電流繼電器的工作狀況,保證電磁離合器工作可靠。以前發(fā)生過由于電磁離合器電刷磨損過度、欠電流繼電器失效,離合器失電造成吊物下墜而發(fā)生的事故,應引起檢查時關注。

  5、安全保護裝置的檢測:

  5.1起重力矩限制器是塔吊至關重要的安全裝置,起重力矩是至關重要的參數(shù),超力矩起重是最危險的事情,弄不好會導致機毀人亡,檢測合格后,能否采用象供電局對電表采用的鉛封形式,并配以照相取證,值得同仁商討;絕不允許任何人塔吊檢測合格后再調力矩限位。

  5.2起重量限制器同樣也是很重要的安全裝置,其作用一是保護電機,不至于讓電機過多超載,再一方面是發(fā)出信號及時切換電機的極數(shù),不至于發(fā)生高速檔吊重載,防止起升機構出現(xiàn)反轉溜車事故。

  6、上塔吊大臂檢測時檢測人員自身安全問題:

  當檢測人員在塔吊大臂上檢查時,此時塔吊處于操作狀態(tài),其零位保護已打開,而同時檢測人員與塔吊司機的聯(lián)系大都采用口語聯(lián)系,距離往往比較遠,塔吊司機有時聽不清楚,下意識的彎身動作,很容易身體碰到操作桿,造成小車誤動作,我檢測時就發(fā)生過這樣的事例,所幸本人反應快,才未造成重大事故。

  7、塔吊附墻的定期檢測

  (1)附墻裝置安裝高度不超過說明書要求范圍。

  (2)有垂直度測試記錄。

  在重新驗收前,應當請檢測檢查單位復測一次,在目前,塔吊附墻框、附墻桿件及預埋件的安裝都比較不規(guī)范,部分租賃單位甚至采用標準節(jié)螺栓作為附墻件的銷軸使用,而塔吊與建筑物的距離,很多都大大超過說明書要求的距離,對此類情況,務必要求安裝單位在安裝方案中應有附墻桿件及預埋件詳細驗算資料,檢測時應重點檢查附墻桿件的剛度及附墻角度,在塔吊額定載荷及最不利工況時,附墻桿件目測應無扭曲變形現(xiàn)象,角度不得超過±8°

塔吊管理制度2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辦法:

  1、一臺塔機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配備每班一個司機一個指揮一個司索,在多層面作業(yè)時必須配備兩個指揮和司索;

  2、塔機司機、指揮、司索必須持有國家勞動部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

  3、司機在作業(yè)前必須檢查標準節(jié)是否有開裂現(xiàn)象,標準節(jié)螺絲是否松動,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各滑輪的磨損情況,各聯(lián)接銷軸的連接情況,以及各潤滑點的油液潤滑情況,“四限位”“兩保險”裝置是否靈敏。發(fā)現(xiàn)以上問題及時向塔機租賃單位匯報,并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除標準節(jié)開裂外,以上各種事項司機必須及時處理;

  4、司機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可以拒絕執(zhí)行;

  5、在塔機起升、下落重物時,指揮必須執(zhí)行“起重臂和重物下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

  6、司機、指揮、司索必須按照《塔機操作規(guī)程》和《十不吊》作業(yè);

  7、在塔機起吊過程中嚴禁將鋼絲繩與釣鉤吊斗連在一起時進行人工裝卸,司索必須將鋼絲繩取下后,吊鉤升到臂根部,轉開吊斗位置后方可進行人工裝卸;

  8、司索必須服從指揮的指揮,對于指揮的違章指揮司索可以不執(zhí)行。但司索在吊掛重物時必須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該塔機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繩索怎樣掛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動、下滑。取鉤時必須等所吊物體停穩(wěn)、放平后方可進行;

  9、每臺塔機指揮不只是指揮本臺塔機的起吊等還必須觀察其周邊物體的情況,以便該塔機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機租賃單位每月必須進行兩次嚴格的設備巡檢,并填寫好巡檢記錄,交項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機、指揮、司索、塔機租賃方負責人必須參加項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12、司機、指揮、司索人員必須有專人管理,設立機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機、指揮、司索三者之間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語言進行上下聯(lián)系;

  14、司索必須每天檢查吊斗掛鉤焊接的牢固情況,捆綁吊裝必須由專業(yè)的司索員操作;

  15、司機上班要有詳細的塔吊運行記錄,下班有雙方簽字的交接班記錄;

  16、司機在物體起吊至下落過程中必須響鈴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員避開重物,塔吊運行時,先響鈴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wěn),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

  17、塔吊司機、指揮、司索必須盡量做到協(xié)調一致,配合無誤;

  18、塔吊停用時,必須對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鉤、等一一加以檢查,并拉斷電源,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19、當遇有惡劣的雨雪、大霧天氣及風力超過六級都必須停止使用塔吊;

  20、兩臺塔吊同時使用時,必須高低錯開使用,高塔吊運行時,低塔吊大臂必須轉動到高塔吊旋轉半徑范圍之外,低塔吊運行時,高塔吊吊鉤收至大臂根部,避免發(fā)生兩機大臂相撞事故;塔吊吊物必須先垂直上吊物體再旋轉,后走小車,這樣當兩臺塔吊的高差超過20m時,高塔吊的吊物超過低塔吊機身才開始旋轉,其使用將基本不受限制。

  21、兩臺塔吊同時使用時,必須確保一機一臺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勞作業(yè),堅決不允許一人同時指揮兩臺塔吊;

  22、塔吊作業(yè)無指揮人員,或只有一個指揮,或無證指揮時,司機必須拒絕操作。

  23、以上條款接受人簽字后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如發(fā)現(xiàn)違反其中任何一條款,一次罰款100元。

  24、關于塔吊使用過程中違章行為的檢查,塔機租賃單位派專人協(xié)助項目部安全員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立即報告安全員,由安全員依據(jù)上述條款進行處罰。

塔吊管理制度3

  1、安裝人員要工作崗位明確,作業(yè)職責明確,即要堅守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塔機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定,集中精力,全神貫注地工作。

  2、塔機安裝完后,未經(jīng)“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裝質量檢測試驗合格后,將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牌、塔機性能標牌和安裝驗收標牌,掛于醒目處,以提醒操作人員和其它人員。

  4、塔式起重機司機上崗,要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的上崗證,經(jīng)項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5、塔式起重機司機要正確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會”。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

  6、檢查現(xiàn)場環(huán)境,要保證有安全作業(yè)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7、保證使用的吊索、具及吊運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級保養(yǎng)檢查使用鋼絲繩、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種吊具和索具。

  8、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掛重物,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

  9、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扎兩道以上,并且要有兩上吊點。在吊運過程中,使吊運的物品保持水平,不準偏斜,更不許長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運過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動等原因從捆扎中抽出掉下,發(fā)生事故。吊運碎散物品,要用網(wǎng)籃或其它容器盛裝,不可用繩索捆綁。

  10、司機要了解所吊重物的準確實際起重量,不可以估算為依據(jù)。

  11、禁止在非工作風力下作業(yè)?稍6級風以下,風速小于11-13m/s,風的壓力約105pa工作。在操作過程中,如遇有大風(6級以上)、大雨、大雪、大霧(能見度小于10m)天氣要停止工作。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嚴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揮必須配備對講機。司機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時要精神集中。

  13、司機必須嚴格按起重機性能表中規(guī)定的起重量進行工作,不許超載使用。

  14、起重機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嚴禁用于拔拉等類似的作業(yè)。

  15、工作中塔梯上嚴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進行調整或維修機械等作業(yè)。

  16、工作時嚴禁閑人走近臂架活動范圍之內(nèi)。

  17、液壓系統(tǒng)安全閥數(shù)值,電氣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調整數(shù)值及其它機構,結構部件調整值(如制動器、限位開關等)均不允許隨意更動。

  18、有兩臺塔吊在同一現(xiàn)場工作時,要根據(jù)工程特點,注意相互之間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標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與建筑物碰撞。施工現(xiàn)場設置一個塔吊指揮,負責協(xié)調指揮各臺塔吊吊運材料。

  19、塔機作業(yè)完畢后,回轉機構松閘,升起吊鉤,小車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處。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時收集當?shù)氐臍庀笮畔。如遇臺風天氣,停止塔吊作業(yè),將塔吊臂轉至與臺風吹來的方向一致,并將吊鉤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連接,防止臺風吹動塔吊臂自由轉動。

  21、塔機工作1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小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中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后,對機械、電器進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時維修之外還應對各機構的制動器、變速箱、減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對鋼絲繩要檢查斷絲及松股現(xiàn)象,各螺栓的`松緊程度及各機構的運轉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如發(fā)現(xiàn)故障,必須及時排除。

  23、經(jīng)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要及時的包扎和更換已損傷的部分。遇到電動機過熱現(xiàn)象要停車,排除故障后再繼續(xù)運行。

  24、各控制箱、配電箱等經(jīng)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

  25、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關必須可靠。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

  26、每年測量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不大于4歐姆。

塔吊管理制度4

  a司機崗位職責

  一.司機必須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械安全技術一般規(guī)程。熟練掌握塔機的構造原理,技術性能,嚴格遵守塔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二.堅持日常的維護保養(yǎng),隨時檢查和解決設備存在的問題,如發(fā)現(xiàn)較大問題影響塔機安全使用,要立即停機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三.凡因司機只管操作,不進行日常維護檢查而發(fā)生機械事故,事故隱患不論何故,則司機負有主要責任。

  四.要密切配合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沒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失靈和無人指揮、指揮信號不明、物體重量不清,以及綁扎不牢均不得操作。

  五.司機如發(fā)現(xiàn)吊、索具、灰斗、磚籠、電氣、機械和金屬結構等有問題,要及時報請領導解決,不得帶病操作。

  六.對于起重物體的吊裝,司機要按吊裝方案和安全措施認真執(zhí)行,無安全吊裝技術措施不得操作。

  七.司機如因服務質量不好,或因鬧待遇而造成塔機事故,要從重處罰。

  八.司機要時常檢查路基,特別是因春季解凍、雨季或是回填土地基耐壓力不夠等原因而下沉,要立即停機,及時報請領導派人搶修。

  九.對于兩班作業(yè)的塔機,司機要將塔機情況(存在問題)轉告下一班操作人員,并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b塔機指揮崗位職責

  一.指揮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指揮信號,一般采用旗語指揮,不得用手勢指揮。對于中、高層建筑物,要設地面和建筑物面上(雙層)指揮,以保證安全生產(chǎn)。

  二.要熟悉塔機技術性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及吊物的`重量,起重幅度等,超載或捆扎不牢,不得強行指揮。

  三.指揮人員對于磚籠、吊、索具、灰漿吊斗及捆扎物件等安全生產(chǎn)負有主要責任。

  四.凡因指揮信號不明,或屬于指揮上的失誤而造成塔機事故,指揮者應負有一切后果責任。

  五.在高層施工中,除用旗語指揮外,還必須用對講機與司機聯(lián)系,確保指揮無誤,保證塔機安全施工。

塔吊管理制度5

  本工程第一批為了確保施工正常進行,配備大型設備,塔吊5臺,協(xié)調施工機械的正常運轉,需委派項目部安全主管與材料設備主管負責運轉維修、保養(yǎng)的工作,塔吊的`安裝拆由專業(yè)施工隊伍負責裝拆。

  施工要點:

  裝拆及加節(jié)有施工方提供施工方案,經(jīng)總工批準后實施,并報當?shù)匕脖O(jiān)站備案。

  安裝或拆除前,由生產(chǎn)經(jīng)理組織,必須對專業(yè)操作人員進行操作規(guī)程教育、拆裝安全技術交底。

  裝拆時由安全科安排設置警戒區(qū)域,設立警戒標志,并有專人監(jiān)護。

  安裝完畢后經(jīng)公司主管部門、市建委、市勞動局、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掛牌方可使用。

  定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維修,并做好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由材設科負責。

  吊塔施工升降機加節(jié),每次均應申請,經(jīng)批準后,再經(jīng)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控制點:

  必須由總工批準方案方可實施。

  司機、指揮及裝拆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并定期檢查、保養(yǎng)、維修、調整,負責。

塔吊管理制度6

  一、 塔吊司機,指揮(信號工)作業(yè)人員

  必須經(jīng)過省、市勞動部門進行培訓,經(jīng)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

  二、 作業(yè)前司機應做的一些常規(guī)檢查:

  (1) 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異響,各機械的制動器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應確認。

  (2) 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

  (3) 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應符合標準。

  (4) 主要部位與連接螺栓應無松動。

  (5) 鋼絲繩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6) 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三、 作業(yè)中應遵守的規(guī)定

  (1) 司機、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規(guī)定。

  (2) 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3) 司機、指揮嚴禁酒后作業(yè)。

  (4) 如遇六級以上大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5) 應經(jīng)常檢查連接裝置,發(fā)現(xiàn)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xù)作業(yè)。

  (6) 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四、 起重機的安裝、拆卸

  必須按照原廠規(guī)定執(zhí)行,并指定安全作業(yè)措施,由專業(yè)隊伍與隊長負責統(tǒng)一指導下進行,并由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五、 作業(yè)完畢應遵守的規(guī)定:

  (1) 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斷開各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打開高空指示燈。

  (2) 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檢查修理時必須帶好安全帶。

  (3) 做好交班、接班手續(xù),檢查機械履歷書、交班、接班記錄,當發(fā)現(xiàn)或懷疑起重機有異常時,交班司機和接班司機應當面交接。

  六、 例行檢查

  (1) 指定專人對起重機的吊鉤、滑輪、鋼絲繩進行定期檢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應有記錄。

  (2) 檢查內(nèi)容:①各連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動。②吊鉤:有否變形、磨損、補焊。③滑輪:裂紋、不均勻磨損達3mm,鋼絲繩直徑的50%。④鋼絲繩:腐蝕、變形、壓扁、繩心脫出、電弧等高溫損傷、局部變大、斷股。

  七、 維修與保養(yǎng)

  (1) 司機對臨時故障進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須對機械認真的做一次保養(yǎng),并按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部位、周期用潤滑劑做好各部位潤滑。

  (2) 若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月的起重機在啟用時,必須做好各部位潤滑、調整和保養(yǎng)檢查。

  (3) 修理必須有專業(yè)人員進行。嚴禁修理單位自行改裝。

塔吊管理制度7

  一、一般規(guī)定

  1、塔吊司機必須熟記塔吊“十不準吊”、“操作規(guī)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說明書,禁止塔吊司機違章作業(yè)。

  2、嚴禁塔吊司機酒后上崗。

  3、保持駕駛室內(nèi)衛(wèi)生,玻璃干凈、駕駛室內(nèi)清潔、物品放置整齊無雜物、保管好對講機、隨機工具等。

  4、塔吊司機班前,必須對塔吊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空載、滿載試運

  行一個工作循環(huán),確認正常并填寫“塔式起重機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后方可投入運行。

  5、在塔吊上無安全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等工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6、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十不吊的規(guī)定。

  7、依據(jù)塔吊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執(zhí)行維護、保養(yǎng)工作。

  8、發(fā)現(xiàn)塔吊存在故障或隱患時及時通知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

  二、班前檢查管理規(guī)定。

  1、檢查基礎接地線是否完好,檢查基礎有無沉降,檢查基礎內(nèi)是否清潔、無積水。

  2、檢查各連接件螺栓是否牢固無松動,銷軸無竄動,開口銷完全撬開,配重塊無晃動。

  3、檢查底座、加強節(jié)、標準節(jié)、回轉機構、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桿結點等主要金屬結構有無變形、開焊,上人爬梯、休息平臺是否完好。

  4、檢查附著環(huán)梁與標準節(jié)固定是否牢固,附著撐桿本身是否變形,附著撐桿與建筑物錨固連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強節(jié)螺栓、標準節(jié)螺栓、附著螺栓是否緊固。

  5、檢查各滑輪是否完好、轉動靈活,有無噪音。鋼絲繩是否潤滑良好,有無斷絲、斷股現(xiàn)象,鋼絲繩固定端是否可靠。

  6、檢查電氣系統(tǒng)是否運行正常,有無噪音,線路絕緣有無老化。

  7、檢查各機構潤滑油量和油質是否符合要求。

  8、檢查吊鉤保險、防斷繩保險裝置是否有效,各限位器是否有效。起升抱閘、小車抱閘、回轉抱閘制動是否正常,有無溜車。

  三、作業(yè)中管理規(guī)定。

  1、遇有大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嚴禁作業(yè)。當風力超過6級時塔吊嚴禁使用,當風力超過5級時禁止塔吊吊裝大模板作業(yè)。

  2、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

  3、多機作業(yè)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nèi)重疊作業(yè)。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yè)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

  4、對指揮信號分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zhí)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緊急措施。

  5、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發(fā)出警示或接近臨界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6、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wěn)定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專用吊裝筐裝載,確認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無誤后方可吊運。

  7、吊裝作業(yè)前必須按動電鈴,對回轉半徑內(nèi)作業(yè)人員進行提示,引起回轉半徑內(nèi)作業(yè)人員注意后方可運行。

  8、操縱控制器時,必須從零位開始,推到第一檔位,然后逐級加檔,每檔停2-3s。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行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

  9、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不得從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頭頂經(jīng)過。

  10、回轉制動裝置只可用于大臂靜止工作中抗風定位,不可用于回轉過程中的制動使用。

  11、運行中發(fā)現(xiàn)存在障礙物必須停止作業(yè),吊物放置地面,待障礙物清除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12、作業(yè)時禁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間工作時在現(xiàn)場有充足照明燈情況下方可運行。

  14、當塔吊突發(fā)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嚴禁帶病運轉,隨后及時通知項目設備員進行維修。

  15、突然斷電時,各操作手柄必須置于零位。并應根據(jù)現(xiàn)場具體情況采取最適當?shù)陌踩Wo措施。

  16、塔吊司機作業(yè)時不準離開駕駛位置,必要離開時必須將吊物放置地面,小車收至起重臂根1.5米處,吊鉤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處,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閘斷電,鎖閉駕駛室,嚴禁其他人員操作塔吊。

  17、塔吊時間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許教授別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崗的事先向項目部請假,并安排好調班事宜。

  四、作業(yè)后管理規(guī)定。

  1、塔吊司機每班作業(yè)后必須將小車收至起重臂根1.5米處,吊鉤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處,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閘限電,鎖閉駕駛室,嚴禁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業(yè)后非特殊情況下不可進行回轉制動與錨固。

  3、每天班后如實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記錄填寫天氣情況、隱患排查情況、維修保養(yǎng)情況、當天塔吊總計運轉時間。

  4、夜間和視野不清晰時打開高空障礙燈,提供夜間警示信號。

  五、塔吊司機獎懲管理規(guī)定。

  1、塔吊司機在工作中違反本管理規(guī)定的一次處罰100元,情節(jié)嚴重的下崗處理。

  2、塔吊司機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設備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上報安全管理人員,經(jīng)核實無誤的獎勵500-1000元。

塔吊管理制度8

  1、基座圍欄上懸掛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使用性能、載荷特性表及其它安全警示標牌。

  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操作證復印件懸掛明顯部位,以便檢查對照。

  3、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執(zhí)行單獨供電系統(tǒng)工程,極差符合要求,嚴格執(zhí)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規(guī)定。

  4、機械設備按jgj46-20xx技術規(guī)范做好保護接零、避雷、接地和重復接地的工作(設備金屬結構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結)。

  5、塔機基座底部和周圍做好防水、排水措施,嚴禁長期淹泡。

  6、基礎座邊緣部位用磚、混凝土和其它堅實材料做好高500mm擋板墻。

  7、擋板墻上用磚砌方式搭設高度不少于2、7米(含0、5米)高的堅固封閉圍欄,留有800mm安全門一道,隨時關閉和銷固。

  8、除塔吊司機外,其他任何人不得進入和翻跨圍欄內(nèi)阻礙正常工作和從事其它非法活動。

塔吊管理制度9

  1、每臺塔吊由塔基租賃單位按現(xiàn)場施工需要配備相應的司機,由主體施工隊負責為各自施工區(qū)域內(nèi)塔吊配備信號工,并負責配備指揮用品〔對講機、信號旗等〕。上述人員應保持相對固定。塔吊司機、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上崗前將操作人員身份證及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報工程安質部進行備案,并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崗作業(yè)。無證人員不得從事塔吊駕駛、信號指揮工作。

  2、塔吊司機、信號工必須認真執(zhí)行工程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交底、群塔作業(yè)方案作業(yè),遵守勞動紀律,杜絕違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3、塔吊司機、信號工禁止酒后作業(yè),并應合理排班,防止疲勞作業(yè)。

  4、塔吊作業(y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十不吊〞準那么:

 、俦坏跷矬w超出本機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吊作業(yè)前,信號工應根據(jù)吊運材料選用相應粗細和長短的吊索繩,吊物重量不得超過鋼絲繩、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載、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應起重量,但不得用過粗的鋼絲繩吊運過輕的物件,防止輕物脫繩。

  ②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吊

  禁止用塔吊硬拉硬拽被卡在鋼筋或混凝土中的機具、物料等;現(xiàn)場已澆筑的混凝土而未經(jīng)完全拆卸的模板須撬松動方可吊運。

 、酃饩陰暗看不清不吊1 / 61 / 6

  1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塔吊作業(yè)應保證足夠的照明,如作業(yè)區(qū)域光線陰暗那么不得進行吊運作業(yè)。

 、苤笓]信號不清不吊

  塔司、信號工應加強溝通,語言應明確、精練、清晰;發(fā)音盡量標準,語調盡量平和;信號指揮一律使用對講機,一經(jīng)統(tǒng)一調頻后應鎖定頻率,不得隨意調換;為防止塔吊之間或其它信號相互干擾,信號工在發(fā)出信號時應先指明塔吊編號〔如指揮1#塔起鉤應發(fā)出“1#塔,起鉤〞命令〕。

 、萘闵⑽锛䶮o容器、散物捆綁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吊

  長、短鋼筋或鋼管不能混吊;吊運長鋼筋時,吊點之間的'鋼筋不能呈現(xiàn)下弧狀;長、大物資注意綁扎牢固;吊運料斗〔包括空料斗〕應采用四繩吊運;以下的鋼管、鋼筋、拉鉤、箍筋、扣件等零散物件須用料斗盛放,物料裝碼高度不得超出料斗邊沿;空壓機、電焊機、氣瓶等須用吊籠吊裝;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吊;吊運廢舊木枋、泡沫、塑料等垃圾,應加蓋密目網(wǎng)以防垃圾飛出料斗。

 、薜跷锷险救恕⒌跷锵掠腥瞬坏鯂澜盟醯跞;起、落鉤過程中,信號工應將處于吊物周邊、下方等危險區(qū)域的人員清離危險區(qū)域前方可作業(yè);

 、叩跛骶卟环弦(guī)定、重物邊緣鋒利無保護措施不吊

  作業(yè)前〔尤其長時間報停重新啟用后〕,信號工應對所有吊鉤以下鋼絲繩、索具、盛用鋼板制作;

 、嘈睊煨崩、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

  超出塔吊起重幅度或上方被遮擋的重物,嚴禁利用塔吊斜掛斜拉;嚴禁起吊埋設或凝結在地下的重物,須將重物全部撬松前方可起吊。

 、崃壱陨蠌婏L不吊

  遇六級以上大風、大雪、大霧時須停止作業(yè);超過四級以上〔含四級〕不得吊運大模板。

 、鈾C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作業(yè)不吊

  塔吊租賃單位須按照規(guī)定每月對設備〔根底、塔身鋼結構、連接銷、錨固裝置、工作機構、各限位器和制動器等〕進行檢查,并出具有效檢測報告。及時保養(yǎng),提高設備完好率,防止突發(fā)性故障及隱患存在;設備出現(xiàn)故障,必須及時報修,并通知工程安質部,嚴禁設備帶病作業(yè);安裝、修理完畢塔司應及時清理平衡臂上的雜物,需用的物品須放好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嚴禁利用限制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或關閉力矩限制器違章起吊。

  5、現(xiàn)場塔吊密集,大臂運轉過程中均應采用低速運轉,在塔吊相近

  區(qū)域作業(yè)時不得搶進搶出,應相互協(xié)調、統(tǒng)一指揮。

  6、作業(yè)前,塔司、信號工應熟悉掌握作業(yè)環(huán)境與以往是否有變化,并注意作業(yè)范圍內(nèi)的高壓線和警示標志,吊物靠近高壓線位置,注意

  與其保持3m以上的安全距離,防止吊物晃動碰撞高壓線或相鄰塔機

  等其它物件。

  7、起鉤前,信號工須認真對吊物進行檢查,確認吊物捆綁牢固可靠、吊點合理可靠、吊物或鋼絲繩無粘帶鋼管架等其它非吊運物品前方可起吊。

  8、塔吊操作員應根據(jù)信號工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開始操作前應鳴號〔鈴〕示意,以引起有關人員的注意;吊運過程中,信號工應從起吊到就位,全過程控制,不能發(fā)出信號后就掉以輕心或擅自離開。

  9、吊物就位時,不得將吊物放置在安全通道、基坑邊沿3m內(nèi)區(qū)域、未澆筑到達強度的梁以及其它未經(jīng)特殊加固操作平臺、操作架、外架等部位,吊物下方應用木方墊好放穩(wěn)。落物應碼放整齊,高度不應超過米,防止倒塌。

  10、信號工應到吊物掛鉤、摘鉤處相近高度5m范圍內(nèi)進行指揮,不得站在高處、遠處進行“遙控〞指揮;掛鉤工在掛鉤、摘鉤后,信號工須認真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前方可指揮起吊。

 、俅├K: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趻炖K: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墼嚨酰旱趵K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在將物體吊離地面20~50公分時,要注意停車檢查:

  (1)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

  (2)制動器的可靠性

  (3)綁扎的牢固性;

  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前方可起吊;

 、苷K: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前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它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莩槔K:重物就位時應用木枋等墊好,人工將鋼絲繩抽出后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13、當?shù)跷镯毥?jīng)過馬路、辦公區(qū)、倉庫等區(qū)域或進施工區(qū)域上空時,應將吊鉤收至現(xiàn)場內(nèi)方可回轉,嚴禁吊物從上述區(qū)域上空運行。

  14、塔吊的頂端、大臂前端部、平衡臂尾部由塔吊租賃單位負責安設紅旗和安全警示燈,安全警示燈夜間應開啟。

  15、大雨、大風天氣和較長時間報停后,塔吊租賃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對塔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機械、電氣故障〔尤其是經(jīng)常性出現(xiàn)的故障〕予以排除,并做好設備保養(yǎng)工作,確保塔吊重新啟用后安全、高效地運行。

  16、駕駛室內(nèi)和平衡臂配電箱處各應配備2具合格有效的干粉滅火器。塔吊上嚴禁使用明火,煙頭、煙灰應用容器盛裝,不得亂扔。操作人員離開塔吊時應關閉取暖設備,切斷塔吊電源,保管好對講機等物品。

  17、塔吊司機應積極主動、熱情配合工程施工,不得無故刁難、消極怠工,嚴禁吃拿卡要,全天24小時效勞到位,換班用餐,嚴禁脫崗。塔吊班組及時填寫交接班和運轉記錄,月底交工程安質部存檔。信號工應堅守崗位,需離開工作崗位時,不得將對講機交由無證人員指揮。

  18、完工后或較長時間內(nèi)無作業(yè)內(nèi)容時,塔司應將小車收至起重臂根部最高處,讓出空間以利于其它塔吊安全作業(yè),并將大臂調整到順風狀態(tài)。

  19、塔吊操作員、信號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嚴禁利用塔吊偷盜現(xiàn)場材料,并應積極舉報、制止他人偷盜行為。

  20、對因違章或操作不當引發(fā)事故的,根據(jù)事故情節(jié)輕重,工程安質部嚴格按工程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分。并承當相應法律后果及刑事責任。

塔吊管理制度10

  工程施工塔吊運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運行原則

  1.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

  2.后塔讓先塔。在各塔機塔臂交叉區(qū)域運行時,后進入該區(qū)域的塔機要避讓先進入該區(qū)域的塔機。

  3.動塔讓靜塔。在各塔機塔臂交叉區(qū)域作業(yè)時,在一塔機塔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而另一塔機塔臂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機應避讓靜塔機。

  4.輕車讓重車。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5.客塔讓主塔。以實際工作區(qū)域劃分塔機工作區(qū)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機工作區(qū)域時,客區(qū)域的塔機要讓主區(qū)域的塔機。

  6.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zhí)行。

  二、.各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十不準吊'的規(guī)定

  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

  2.斜牽斜拉不準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準吊或超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6.埋在地下的物體不準吊。

  7.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

  8.現(xiàn)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明時不準吊。

  9.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10.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三、運行控制

  1.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統(tǒng)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整該頻率。要做到專機專用,不得轉借。

  2.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未經(jīng)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班時應采用當面交接制。

  3.現(xiàn)場用指揮語言采用普通話。指揮語言應規(guī)范,防止發(fā)生指揮錯誤。

  4.指揮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fā)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的.塔機編號,待塔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fā)出塔機動作指令。

  5.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必須環(huán)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tài),并發(fā)出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業(yè)前、作業(yè)中和交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與鑒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

  四、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設立沉降觀測點,觀測點設在塔身四角(每角一點共四點.。觀測次數(shù)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沉降觀測。隨時了解塔基沉降情況,以便對險情進行預測措施。

  2.塔吊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原廠規(guī)定已確認的相關方案進行,并制定安全作業(yè)措施,由專業(yè)隊隊長負責統(tǒng)一指導,并要求技術安全員在場監(jiān)護。

  3.塔吊安裝后,在空載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

  4.塔吊設專用臨時配電箱,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5.塔吊使用前,應做好群塔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

  7.當各塔使用時,應做好群塔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鉤,在非工作狀態(tài)時鎖扣打開,大臂轉到順風方向,吊鉤提升到離桿頂端2~3m處。

  9.必須加強對塔吊機械的保養(yǎng)工作,司機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辦事,不得違章,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使塔吊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tài)之中。

  10.氣候惡劣時(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雪、大霧.,應停止吊裝作業(yè)。

  11.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和塔機安全,各塔機需確保駕駛室內(nèi)在工作時間有司機值班。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12.統(tǒng)一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

  13.施工現(xiàn)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

  14.起重工要嚴格十不吊操作規(guī)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guī)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綁扎必須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杜絕發(fā)生'天女散花'現(xiàn)象。

  15.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jīng)過系統(tǒng)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合法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并定期進行復檢。

  16.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chǎn)品。吊運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須用卡環(huán)。設備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設備運行中嚴禁維護保養(yǎng)。

  17.旋轉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18.塔機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或試吊,確認無故障后方可進行作業(yè)。作業(yè)時要有足夠的安全高度,作業(yè)面與吊鉤之間不小于10m的安全距離。

  19.塔機停止操作后,應選擇回轉時無障礙物及大臂順風停機。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絕對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順風轉動。應將吊鉤及小跑車收回。鉤繩盤索在扁擔上,防止起重臂隨風轉動時與臨近塔吊或其他物體碰撞。

  20.信號工要正確佩帶安全帽、袖標。哨音響亮準確,旗語規(guī)范到位。嚴禁兼任掛鉤工作。

  21.安裝、運輸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xiàn)場各項管理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信號指揮旗、哨、通訊工具.的正確使用規(guī)定。

  22.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及時更換,并應注意:鋼絲繩應根據(jù)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shù)。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ōh(huán)在使用時,應使銷軸和環(huán)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預制墻板等大構件時,必須使用卡環(huán)。

  23.塔吊的地基安裝和使用須符合原廠使用規(guī)定,并辦理驗收手續(xù),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應定期進行監(jiān)測。

  24.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總站《關于對20xx工程建設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測的有關事項通知》(20xx安監(jiān)總站第5號.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機械使用前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yè)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11

  塔吊操作規(guī)程

  1、塔機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嚴格訓練,了解塔機的構造、性能,熟悉塔機的保養(yǎng)和使用,還應嚴格執(zhí)行本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檢查各鋼絲繩頭的壓緊有無松動,尤其是起升卷筒與減速機輸出軸聯(lián)接滑塊處的螺栓切不可松動。

  3、起重機的工作環(huán)境溫度為+400C,-200C,風力應小于6級。

  4、塔機上的.所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隨時保養(yǎng),不得任意搬動和拆卸,嚴禁超載過負荷使用。

  5、夜間作業(yè),施工現(xiàn)場必須備有充分的照明設施。

  6、停機修理或維護保養(yǎng)時,必須切斷總電源,不許帶電作業(yè)。

  7、地面、樓臺、施工面要設專人指揮塔機作業(yè),與司機的聯(lián)絡必須規(guī)定嚴格的信號或手勢、旗號等。

  8、在遇大雨、暴雨、濃霧或風力超過5級時一律停止起重作業(yè)。

  9、司機在接通地面電源,登上塔機進入司機室后應全面檢查各按鈕,操縱柄等是否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啟動總按鈕。

  10、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機技術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線圖的規(guī)定作業(yè),不得超載和強行作業(yè)。

  11、塔機不得斜拉或斜吊重物,并禁止用于拔樁等類似作業(yè)。

  12、各機構的操作必須順序按檔位從低速、中速到高速啟動,再由高速、中速到低速順序停止,中間不得越檔操作,每檔過渡之間必須停歇2-5秒。

  13、發(fā)現(xiàn)塔機有異,F(xiàn)象時,應停機切斷電源,待查清排出故障后在使用。

  14、塔機在每班作業(yè)完畢后,必須將吊臂轉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鉤升高至離開最高建筑的高度,小車停在吊臂全長的中點處,切斷總電源方可離去。

  15、司機在正式作業(yè)之前,必須逐項檢驗各安全裝置的可靠性,絕對不允許在安全裝置不可靠或失靈的情況下勉強作業(yè)。

塔吊管理制度12

  1、塔吊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yè)措施,由具有按拆資質的專業(yè)隊(組)在隊(組)長負責統(tǒng)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2、塔吊安裝后,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過3/1000。

  3、塔吊專用的配電箱,電源開關應合乎規(guī)定要求。

  4、塔吊必須安裝小車行走、變幅、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

  5、塔吊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6、作業(yè)前重點檢查:

  (1)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

  (2)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應符合標準。

  (3)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符合標準。

  (4)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guī)定。

  (5)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7、檢查電源電壓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行超過+2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8、空載運轉,檢查行走、回轉、起重、變幅等各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9、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達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wěn),嚴禁急開急停。

  10、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時,應減速緩行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1m。

  11、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緩慢下降。

  12、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3、塔吊作業(yè)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離不得小于5m。

  21、作業(yè)后,塔吊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吊鉤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

  22、將每個控制開關撥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23、任何人員上塔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塔吊的日常維護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控制安全生產(chǎn)過程中對塔吊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此項工作應由司機在每天班前進行。有以下幾點:

  1、三保險(即吊鉤保險、鋼絲繩卷筒保險、爬梯護圈),五限位(即超載限位、變幅限位、超高限位、行走限位、回轉限位)必須齊全、靈敏。

  2、嚴禁區(qū)使用斷絲超標準鋼絲繩及廢鋼絲繩和表面銹蝕的鋼絲繩。班前班后檢查各類繩卡、吊索、繩具配備是否合理。

  3、駕駛室門、窗完好,防雨有效。

  4、同輸電線路距離附合規(guī)定,并有有效的防護措施,各類防護措施要齊全牢固。

  5、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程。

  6、工作完畢后,應把吊鉤提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電箱、關好門窗。

塔吊管理制度13

  一、概況簡介

  1、工程概況:xxxx大院西北片危舊房改造工程,地處長江中路以南,南含山路以東,占地面積4820平方米,地下二層,地上沿南含山路為三層商業(yè)裙房,主樓a幢30層,b幢26層;總建筑面積59950平方米。

  2、塔吊設置:a幢為qtz60型,臂長40米;b幢為qtz80型,臂長50米,二臺塔式起重機均設置在建筑物西側。

  3、有關數(shù)據(jù):臨時圍墻距塔吊7.0米,圍墻距10kv高壓線邊線(最里側一根)為2.5米,即滿足強制性條文的兩個條件:一是jgj46-88規(guī)范的3.1.2條,外電線架空邊線與塔吊之間的距離為9.5米;二是jgj46-88規(guī)范3.1.4條旋轉臂塔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小于2米,而我們圍墻距高壓線邊緣為2.5米,被吊物不得堆放至圍墻外面,吊鉤也不得跨越圍墻警戒線。10kv高壓線距地垂直高度為15米,下方另有一路380v電纜通過,整個線路為絕緣橡皮包裹,其中有兩處應極為關注:一是在西大門電桿處高壓線與鋼包電纜線搭接處;二是變壓器部位的電纜搭接處,兩者均為裸露體。

  4、按照建設部81號令的強制性標準要求,工程外側邊緣與外電邊線之間最小安全距離10kv為6米。

  5、施工現(xiàn)場受環(huán)境、場地制約,模板、鋼筋均在工地外配制成型后二次搬運進場吊卸;鋼管、扣件等周轉材料現(xiàn)場無法儲備,需臨時調配吊卸;商品砼、設備進退,加上工期緊、夜間加班時間多等塔吊的運行頻率較高。

  6、外電變壓器部位圍墻里側的平面布置為倉庫、養(yǎng)護室,該處不存在堆放或吊卸材料的情況。

  根據(jù)以上情況,結合五月十四日方案論證會的結論,特編制該高壓線路與塔吊垂直運輸之間不作架體防護情況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配備限位裝置,確保垂直運輸過程的塔吊大臂水平角限制在靠南含山路警戒線范圍(圍墻紅燈)就能自動停止。

  2、塔吊靜止時不得設置該裝置,吊鉤收攏,讓其在風力作用下能自然旋轉。

  3、按照jgj46-88規(guī)范3.2.1條規(guī)定“對達不到3.1.2至3.1.4條規(guī)定的最小距離時,應采用屏障、遮攔、圍欄等防護措施,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奔啊都芸张潆娋路設計技術規(guī)程》sdj206-87要求第10.0.4條:

  “高壓配電線路不應跨越屋頂為燃燒材料做成的建筑物。讀儀耐火屋頂?shù)慕ㄖ?應盡量不跨越,如需跨越應與有關單位協(xié)商或取得當?shù)卣淄狻Ь與建筑物的垂直距離在計算弧垂情況下,不應小于3m。 低壓配電線路跨越建筑物,導線與建筑物的垂直距離在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不應小于2.5m。線路邊線與永久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在最大風偏情況下,不應小于下列數(shù)值:高壓--1.5m、低壓--1m在無風情況下,導線與不在規(guī)劃范圍內(nèi)城市建筑物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上列數(shù)值的一半。注:1、導線與城市多層建筑物或規(guī)劃建筑線間的距離,指水平距離;2、導線與不在規(guī)劃范圍內(nèi)的城市建筑物間的距離,指凈空距離!

  我們現(xiàn)場雖達到這個安全距離,但還是決定以圍墻為界隔開外電線與塔吊之間劃分安全警戒界限,并在圍墻頂設置警戒標志:一是裝一路紅燈示警,二是在圍墻頂適當高度懸警示標志。

  4、組織塔吊司機、指揮人員、安全員、工長及施工員,進行一次認真的交底和學習,提高每個崗位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既要杜絕違章指揮,盲目吊卸,又要避免高壓線的恐懼而影響正常的垂直運輸。

  5、塔吊運行作業(yè)定機定人,定指揮人員和通訊設備。

  6、定期檢查塔吊限位裝置,確保動作靈敏,并由塔吊司機檢查,安全員核查登記,報監(jiān)理備案。

  7、定期檢查鋼絲繩及吊繩的磨損程度及塔吊其他部件的安全程度。

  8、六級以上大風、暴雨的天氣禁止吊卸作業(yè),吊鉤收籠,松開限位,讓其自然旋轉。

  9、塔吊司機避免疲勞作業(yè),嚴禁酒后開機,一般作業(yè)時間不超過6小時,尤其是夜間開機,如果通宵或較長時間加班時,必須調班作業(yè),避免人為因素的安全隱患。

  10、隨主體進度上升后,吊運各種材料也越來越高,對散裝物的吊運上下,指派專人檢查捆綁牢固程度,以避免因捆綁不牢在半空中滑落材料而觸及或截斷電纜等事故的發(fā)生。

  三、崗位責任人員的安排及職責范圍

  1、塔吊司機厲天筍、駱紅鋒、葛丁慶、沈建勛及安全員施向紅負責檢查大臂限位裝置的靈敏程度,失靈時隨時檢修或更換,下班靜止狀態(tài)松開限位器。

  2、安全員施向紅,電工金向良負責圍墻頂示警紅燈的安裝及使用過程的效果檢查、維修。

  3、安全員金偉剛、施向紅,架子工劉環(huán)敏負責搞好圍墻適當高度警句標語的制作張掛。

  4、塔吊地面指揮人員吳龍賓、張偉明負責鋼絲吊繩及卸扣的磨損及散裝物的捆卸牢固程度,不符合要求的制止起吊、調換,糾正捆卸方式等確保安全運行。

  5、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王龍奇負責教育、交底、組織檢查,督促整改,報監(jiān)理備案等。

  6、項目部夜間值班人員,西大門吊卸材料物資時,必須善始善終在現(xiàn)場指揮吊卸完全材料為止(值班人員見輪流表)。

  7、項目經(jīng)理劉亞中、現(xiàn)場負責人徐德龍對該路高壓線不作架體隔離防護情況下,二臺塔吊頻繁垂直運輸?shù)陌踩芾砣尕撠?督促崗位人員做好各項工作,把“安全生產(chǎn),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到實處。

  以上管理措施,待呈報公司、監(jiān)理、業(yè)主、安監(jiān)站等有關單位和部門閱示后,具體完善充實并貫徹執(zhí)行。

塔吊管理制度14

  (八)根據(jù)該建筑物的設計特點和現(xiàn)場的施工條件,在施工過程中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chǎn)方針,特別制定本工地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解決塔吊吊臂的端部觸到其它建筑物,施工中一定遵守“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原則,從而減少了吊臂觸到其它建筑物的問題。

  在夜間施工時,均在每輛小車上安裝了紅色警示燈,使小車走到什么位置,警示燈便跟蹤在什么位置,這樣便讓司機能夠判斷出對方鋼絲繩所在的位置。

  塔吊的臂長大于塔吊基礎的距離,在提升塔吊時,直接一次提升夠高度,這樣就使塔吊暢轉無憂了,其余均無類似的問題存在。

  在施工過程中,有專職安全員監(jiān)護塔吊的.載重量,還有司機和工人的相互配合,不會有超載而損害塔吊的危險事故發(fā)生。

  為便于對司機的指揮和聯(lián)系,在每個塔吊上均配備了對講機。

  以上的一些問越得以解決,塔吊就可以安全施工了。

  急救措施

  1、由公司安全人員定期對本項目職工進行急救知識及其它衛(wèi)生知識宣傳,尤其是進行徒手心肺復蘇術的培訓,并進行檢查。

  2、本項目部設有急救保健箱、急救物品和急救器械。

  3、本項目都有關人員在利用板報、書籍等形式進行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事故急救意識。

  4、如發(fā)生人身意外傷害,急救人員應進行就地搶救或處理,并及時與急救中心聯(lián)系;

  并及時上報公司或主管部門,采取相應的急救救護等措施。

塔吊管理制度15

  為保證鐵路路網(wǎng)性行車乘務樓工程的順利完成,保證施工過程中設備的安全運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機管理制度如下:

  1、 塔吊司機必須遵守項目部的規(guī)章制度,保證設備及人員24小時正常作業(yè),滿足現(xiàn)場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機如請假必須得到項目部專職管理人員和領導同意后方可離開。

  2、 司機必須安裝塔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杜絕不安全因素發(fā)生。塔吊司機應對操作的'塔吊設備做到心中有數(shù),要定期檢查,按照“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的作業(yè)方法對塔吊進行保養(yǎng),對設備出現(xiàn)的不良現(xiàn)象應及時向項目部專職管理人員反映情況,以便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3、 每臺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調換塔吊司機時,必須服從項目部專職管理人員的安排。

  4、 未經(jīng)項目部同意,塔吊司機不得擅自更換;若必須更換塔吊司機,須征得項目部同意,同時更換的塔吊司機必須經(jīng)專職管理人員驗證方可上崗。

  5、 塔吊司機在工作中,必須聽從專職信號工的指揮,同時拒絕除專職信號工外其他人員的指揮要求,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車指令,均應立即執(zhí)行。塔吊在吊裝過程中,禁止超載、超負荷吊運以保證塔吊安全運行。

  6、 塔吊司機嚴禁上班時間、中午休息時間喝酒。工作中必須集中精力,嚴禁工作中手機聊天、聽音樂,以免影響工作。

  7、 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問題,要及時向項目部提出,項目部視情況予以解決。

  8、 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載不吊

  (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邊緣無防護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級以上強風、雷雨等惡劣天氣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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